※※※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申请人住所(经营场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二、申报条件
(一)商标获得驰名商标认定,或者地理标志注册。
(二)申请奖励的商标未获得过市财政商标奖励资金。
(三)诚信经营,评审当年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无严重失信行为。
※※※奖励名额※※※
1.按照本年度市财政资金安排,2021年度评审奖励驰名商标品牌4件,地理标志品牌2件。
※※※申报时间及材料※※※
申报时间:2021年5月14日至6月30日。
1.申请驰名商标品牌奖励评审的,提交一份《2021年度重庆市商标品牌奖励评审申报表(驰名商标)》(附件1)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地理标志品牌奖励评审的,提交一份《2021年度重庆市商标品牌奖励评审申报表(地理标志)》(附件2)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有关要求※※※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申请人情况进行汇总,填写本辖区《商标品牌奖励汇总表》(附件3)并加盖公章后,与申请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商标品牌奖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市知识产权局规划与政策法规处)。申请人申报表及本辖区商标品牌奖励汇总表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至邮箱cqszscqjghc@126.com。
附件:
1.附件1 2021年度重庆市商标品牌奖励评审申报表(驰名商标)
2.附件2 2021年度重庆市商标品牌奖励评审申报表(地理标志)
3.附件3 2021年度商标品牌奖励评审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