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十大软件公共服务平台培育方案的通知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和重庆市支持软件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提升行业公共服务能力,满足软件产业发展需求,建立重点软件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库(以下称培育库),在培育库中遴选十个软件公共服务平台,集中力量将其打造成为有影响力的“重庆市十大软件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称“十大平台”),助力“智造重镇”“智慧名城”建设,加快推动软件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培育类别※※※

适配评测类、咨询规划类、开发服务类、技术标准类、人才培养类、投资类。


※※※培育条件及方式※※※

(一)基本条件。平台建设运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登记地、税务登记地均在重庆市行政辖区内。平台具备开展软件公共服务的相应资质和能力,已建成并投入运营,且主要为重庆市软件产业及相关企业服务,财务收支状况良好。平台具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设备,有健全的管理团队、人才队伍、管理制度和规范的服务流程。平台建设运营单位信用良好,相关信用信息查询之日两年内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未查到行政处罚信息,并按照工信部、国家统计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规定在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大数据应用平台—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运行监测平台https://sso.jjxxw.cq.gov.cn/netcasso/填报信息。

(二)培育路径。市经济信息委每年适时发布征集通知,经区县经信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环节,发布全市重点软件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库名单。培育库名单发布后,市经济信息委通过“揭榜挂帅”方式,按照“一平台一方案”遴选出“十大平台”,并对“十大平台”实行动态管理,开展年度考核(考核标准另行制定),根据考核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三)支持方式。市经济信息委将积极引导全市软件企业享受“十大平台”提供的各项服务,优先推荐“十大平台”申报国家级项目、承担市级重大项目,集约各方资源支持平台发展壮大。


※※※相关要求※※※

市经济信息委联合相关单位加快推进“十大平台”培育工作。软件产业重点发展区县经信部门、市级软件产业园区要把培育“十大平台”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落实专人负责,加快挖掘培育,做好审核推荐,并出台支持“十大平台”发展的专项政策。“十大平台”建设运营单位要积极为行业企业提供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通过市经济信息委、区县政府、企业自身多方联动,加快形成齐抓共建、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力争将“全市十大软件公共服务平台”打造成为行业标杆和软件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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